概念:
188企业股东类别(4年期限)要求申请人评分达到65分或以上,个人拥有90万澳元以上的资产;在过去4年中,有2年公司销售额超过50万澳元(最多2家公司相加)。该类移民申请人在公司最少拥有30%股份(销售额在30万~40万澳元,占股51%。销售额在40万澳元以上,占股30%)。
申请条件
企业股东者(188类4年临时居留签证)
- 取得“EOI”意向申请邀请(由金征远协助获得);
- 年龄55周岁以下,或州政府豁免年龄要求;
两年以上的经商经验;
- 家庭净资产和企业净资产至少80万澳币;
- 过去四年内至少有两年,公司年营业额至少50万澳币;
- 过去四年内至少有两年,申请人在企业中的持股比例不少于30%。
项目优势:
1、投资方式灵活
2、审理速度快
3、无强制英语要求
4、对投资金金额要求不高
5、一人申请,便宜移民
6、拥有最完美的福利制度